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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第1項,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過去國考雖然少以修憲界限命題,但近年來隨著廢除考監二院的呼聲漸高,已經可以在近期法研所考題中發現修憲界限的考題
為了使最高法院內部見解能統一,我國引進大法庭制度,取代早期之判例及決議,惟若大法庭裁定有違憲疑慮,人民應如何尋求救濟?
「特別權力關係」係指國家基於與人民間之特別法律原因,因而享有事前無法律保留、事中無正當法律程序、事後無權利救濟之特別權力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早期教師同屬受特別權力關係規範的一環,救濟可能較為有限。在我國揚棄特別關係理論後,近年關於公務員如何救濟之討論甚多,其中教師之行政救濟因案件類型繁多
從憲法的角度而言,歧視性言論受言論自由保障嗎?針對歧視性言論進行限制是否合憲?
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在處分眾效力中佔有重要地位。行政法兩大考點為「行政處分」、「行政訴訟」。在訴訟中審查處分時,處分與前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又使得問題複雜化
所謂純粹經濟上損失或純粹財產上損害,係指其經濟上之損失為純粹的,而未與其他有體損害如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相結合者而言
自我執行規範的概念涉及「行政法律關係」,其作用在於釐清救濟之程序標的(對象),並且在概括主義下選擇正確的訴訟類型
本號判決之聲請人為國內鼎鼎大名之理律事務所,其針對100年5月間該所新竹分所遭搜索、扣押之案件,主張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偵抗字第633號刑事裁定
按刑法第310條第3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