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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訴訟性質之爭議,所涉及的法條是民法第242條,此條規定在實體法上為債務人代位中間債務人向第三債務人行使權利之依據
我國公司法制中,監督機關的設計相較世界各國呈現相當特殊的風貌,其主要原因在於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中,分別對非公發公司與公發公司設有不同的規定
有鑑於光洋科經營權爭奪事件所顯示的「亂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今年7月28日宣布,已完成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修正預告,此一修正最快於8...
本次修正重點係針對施用毒品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行為,一旦駕駛的尿液經檢驗呈現陽性或有其他情事足認有施用毒品而致不能安全駕駛時,就會論以毒駕罪責,以符合社會嚴禁毒...
依據民事訴訟法(下略)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以往考生在研讀民法的時候,通常會著重在法律條文之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以侵權行為為例,即係了解侵權行為之構成要件包含加害行為、權利或利益侵害、故意或過失等,以及...
企業併購法(下稱「企併法」)之修正條文於今年5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企併法距離上次的修正已有7年之久,可見這次的修正有其重要性
公司法第210條第1項、第2項規定:「除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董事會應將章程及歷屆股東會議事錄、財務報表備置於本公司,並將股東名簿及公司債存根簿備置於本公司或...
公司法上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別有規定、公司股東會依公司法第213條規定另選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
民法第244條為撤銷詐害債權之相關規定,當債務人因有償或無償行為可能陷於無資力時,債權人基於保全其債權之目的可向法院聲請撤銷債務人之有償或無償行為
在我國所採之民事訴訟程序為「當事人主義」,亦即以當事人為主導地位的審理原則,而在此概念下,又可以細分為兩個概念,分別為「處分權主義」以及「辯論主義」
董事會決議過程中若出現瑕疵,依向來的實務見解,其法律效果原則上為無效。而基此無效的董事會決議所召集的股東會決議效力又為何?究為得撤銷、無效或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