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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對uber違法經營計程車業違反公路法而裁罰之。然公路法規定計程車客運業管制機關於業者主事務所在直轄市時,以直轄市政府為主管機關
據報導,受刑人A入獄後被借提至北檢候審室等待訊問,法警認為其有脫逃之意圖,且原子筆等尖銳物品具有危險性,故沒收其隨身原子筆
停止執行涉及爭點包括:適用何種「行政行為」類型?聲請要件為何?又人民得否捨棄向訴願管轄機關提出申請一途,直接向法院聲請?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7及第289條第2項後段,賦予被害人或其家屬得對科刑範圍表達意見之機會的同時,哪些內容可以「說」,哪些不行,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近年來,隨著科技世代之到來,現實世界開始遭受衝擊,新型態的犯罪也隨之產生,傳統的偵查方式再也不足以有效打擊犯罪
臥底偵查」是為了因應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組織化、隱密化及國際化之犯罪型態所誕生之新型態偵查措施
為發揮關係企業綜效,關係企業章允許暫時犧牲從屬公司利益,而為免控制公司過度犧牲從屬公司利益,我國法制亦較著重於從屬公司股東保護
近年來屢次傳出醫師因為工時過長,而有過勞之情形。若住院醫師因為執行職務過度勞累,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應如何向安排工作時數以及提供工作環境之醫院求償?
大同公司自2016年起便陷入經營權爭奪,而在2017年股東會市場派(包括欣同、新大同公司之林宏信先生以及三圓機構之王光祥先生)爭奪經營權失敗後,今年6月30日的...
一為契約上請求權抗辯之要件事實,一為法定請求權抗辯之要件事實
不論行政或是民事法院均遵循上述二元之救濟程序與裁決程序接軌 ,然而在實際個案中,這樣的區分標準卻發生了疑義
行政法院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係以審查為原則,僅於特定事項(如屬人性之評定、高度科技的判斷、計畫性的政策決定、獨立專家委員會...等等)才承認判斷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