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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有關共同正犯責任,採取「一部行為、交互歸責」之理論設計,前提在於共同正犯基於共同的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建構了整體行為的歸責性
數人共犯有關貪污治罪條例所列之罪者,在沒收新制下,屬於共同正犯(或共犯)犯罪所得沒收之問題,實務上逐漸形成一致見解,亦即原則上應儘可能調查個別行為人實際上所得支...
人頭帳戶罪草案人頭帳戶所生的刑事法議題,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我國的實務運作,不僅司法機關為此議題感到頭痛,許多民間團體亦因為相關行為人多為弱勢群體而極為關注並進行...
近期又出現了有較新的實務見解(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938 號刑事判決)對相續共同正犯之概念進行闡述
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飆車是否為本罪之行為態樣?
共同正犯之一員需為彼此所實行的犯罪結果共同負責,此乃共同正犯之法理必然,一般而言,我們也常常將「一部行為全部責任」、「一人既遂全部既遂」等語,作為說明共同正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