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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難害死人—109地特三等廉政刑法第一題大解析

作者:李蕷

法學領域 - 2021/8/24 下午 03:30:33瀏覽數:4161

文章引言摘要

學說所稱之「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是否可以阻卻過失行為之違法性必須討論


過失犯與緊急避難

過失犯可否主張緊急避難?

在故意作為既遂犯中,討論是否具有緊急避難事由時,除客觀上具有避難情狀外,避難者於主觀上也必須具有緊急避難之意思,才可以主張緊急避難。但是在過失犯的情況下,是否能產生所謂的「防衛意思」就有很大的疑問了,因此在過失犯的情況下是否還能主張緊急避難之阻卻違法事由,在學說上有所爭論。目前多數學說採「防衛意思必要說」,認為不論於故意犯或過失犯之阻卻違法事由中,客觀上除必須存在阻卻違法事由情狀外,行為人主觀上亦必須存有阻卻違法事由之意思,否則不得主張阻卻違法事由。

「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v.s. 「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

兩者的差別

「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與「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雖然在客觀上看起來都是行為人有一個過失行為,而這個過失行為是為了防止其他緊急危難而發生,但「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從字面上的涵義就可以知道,其重點在於當行為人做了一個過失行為,「碰巧」他的行為又防止了緊急危難的情況,有一點類似「偶然避難」的感覺。舉例而言,甲因闖紅燈不小心撞上路旁的行人乙,但沒想到乙正打算開槍射殺A,A因此逃過一劫。在「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的狀況下,行為人往往欠缺對避難情狀的認知,也就主觀上欠缺避難意思。至於「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就是另一個狀況了,也就是本題的狀況,行為人很清楚的認知到他在為一個緊急避難的行為,是完全具有避難意思的,但行為人沒有預料他的行為效果,而發生了過失的結果,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原本以為他就是撞爛街道上的東西或撞壞幾根路燈而已,沒想到卻撞死遊民乙。這種為緊急避難行為卻不小心發生沒有預期到結果的行為,就是「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之狀況。

關於「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之學說見解

這個狀況的討論因為欠缺主觀的避難意思,所以會回歸前面過失犯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的問題,因此通說會認為這種情況不得主張阻卻違法。那通說認為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呢?此時應採取類似「偶然避難」處理方式,採取「未遂說」。因為行為人主觀上雖存在「行為不法」,但其「結果不法」因為客觀上有救助法益行為存在,該結果不法已被抵消而不存在,僅剩下「行為不法」,此時與「未遂犯」僅剩「行為不法」罪結構相同,應成立「未遂犯」。

關於「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之學說見解

與討論「過失行為主張緊急避難」問題不同的是,此時行為人具有主觀避難意思,只是實際狀況與預料的不同,因此學說上對於是否可以阻卻違法有所爭論:

有認為得阻卻違法者,認為既然行為人基於故意行為所為之緊急避難行為,得以阻卻違法,基於「舉輕以明重 」及「故意犯與過失犯不法性的高低層級關係」,過失犯自然也可以主張阻卻違法。另有認為不得阻卻違法者,認為必須就個案具體判斷,是否符合正當防衛等阻卻違法事由之要件,不得一概認為所有「附隨過失結果,均得阻卻違法,亦有成立防衛過當之可能。

本題爭點解析: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

回到本題來看,甲是因為非歸因於己的緊急危難而做出衝向人行道的決定,這裡需要注意一個小重點是,題目有特別強調甲平時身體健康,是無預警的半身麻痺而發生緊急危難,若是甲知道自己身體不好不適宜駕車人執意駕車,如此就要討論故意自招危難的情況了,如此一來甲可能就無法主張緊急避難了。回歸到本題「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的討論,我們不用討論過失犯是否可以主張緊急避難的前提爭點,因為甲的行為是具有避難意思的,那麼就要分肯定說與個案權衡說兩說去討論是否得阻卻違法,如果單純採肯定說,主張可阻卻違法就比較單純。若是採另一說,就必須討論是否有避難過當的情況,就法益權衡之觀點言,避難行為所救助之法益價值不得小於犧牲法益之價值,在本題雖然是為救助「多人」之生命身體法益,而侵害遊民乙「一人」的生命身體法益,然而,生命身體之價值非同質等價,無法單以人數來評斷僅侵害一人之生命與多人生命間何者法益孰重,所以甲在法益權衡之判斷上並沒有辦法過關,那麼最後甲就僅可能論以避難過當去減輕罪責。

給考生的話

本題其實不知道「阻卻違法行為附隨過失結果」,可能也不會影響最終判斷的結果,仍然會得到成立避難過當的結論,但是討論的深度就會少很多,而且這一題的案例事實實在是太單純,所以可以想見老師不只是單單考一個避難過當呀!可見高考三等的考試也是十分有深度的。至於在學說的採擇上,在答題時有兩種策略方向可以思考,一個是盡量簡單快速完成答題,另一個是盡量寫有最多爭點方向的答題,以這題為例,採肯定可主張阻卻違法事由的見解,就可以快速答題結束收工,不過就會沒寫到關於緊急避難權衡法益的爭點了,未嘗不好。但是在題目相對明確,爭點量沒那麼多的本題,十分建議採個案判斷的這一說,才可以寫到緊急避難權衡法益的爭點,不然本題就好空洞呀!答題策略需要透過多多練習題目來培養爭點意識,考生們記得除了讀書以外,還是要多寫題目練習答案編排的方式,才可以寫出又快又精準的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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