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普通考試試題解析-【民法物權編概要】第四題

作者:袁翟

法學領域 - 2022/8/16 下午 06:43:32瀏覽數:680

文章引言摘要

建商甲於自有的A 地上興建樓高10 層的豪華B 大廈,每層獨立一戶(已 申請門牌號)。乙向甲買房一戶,受讓登記取得B 大廈10 樓獨戶所有 權、公共設施空間(如管理室、電梯/樓梯間等)及A 地十分之一之應有 部分比例,請問其法律性質各如何?若甲欲將公寓內太平梯(逃生梯)、 車道作為自己專用,得否對此兩部分公共設施請求共有物分割?(25 分)

建商甲於自有的 A 地上興建樓高 10 層的豪華 B 大廈,每層獨立一戶(已 申請門牌號)。乙向甲買房一戶,受讓登記取得 B 大廈 10 樓獨戶所有 權、公共設施空間(如管理室、電梯/樓梯間等)及 A 地十分之一之應有 部分比例,請問其法律性質各如何?若甲欲將公寓內太平梯(逃生梯)、 車道作為自己專用,得否對此兩部分公共設施請求共有物分割?(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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