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普通考試試題解析-【民法物權編概要】第一題

作者:袁翟

法學領域 - 2022/8/16 下午 06:34:09瀏覽數:444

文章引言摘要

時效取得地上權之法律要件為何?甲占有已登記為乙所有之A 地(一般 土地),於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具備後,乙對甲起訴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 權(民法第767 條),甲始向地政機關為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之申請,試 問:法院就甲是否具備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部分,是否應為實體審理? (25 分)

時效取得地上權之法律要件為何?甲占有已登記為乙所有之 A 地(一般 土地),於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具備後,乙對甲起訴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 權(民法第 767 條),甲始向地政機關為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之申請,試 問:法院就甲是否具備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部分,是否應為實體審理?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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