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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討錯債—從109年司律考題看刑法解題架構

作者:李蕷

法學領域 - 2021/6/3 上午 10:11:39瀏覽數:975

文章引言摘要

自107年司律考試改制為100分一大題以來,司律考試的方向有了很大的轉變。以往刑法一科就是至少四大題,爭點多的昏頭,答題重點在於打得夠廣夠多,很多爭點都只是輕輕帶過

題目:

本題爭點解析

許澤天老師將本題的爭點分為「答題重點」與「答題次重點」,臚列如下:

答題重點:

(一)重傷的長期性。

(二)暴力討債的獲利不法與否。

(三)強盜罪的強制手段與竊取目的連結。

(四)犯人教唆他人頂替自己。

(五)被告教唆證人偽證。

(六)教唆犯的正犯客體錯誤。

答題次重點:

(一)頂替與偽證的競合。

(二)否定重傷仍有普通傷害。

(三)強制罪的強制結果。

(四)搶奪罪的搶奪。

(五)竊盜罪的竊取是否必須乘人不知。

解題架構建立要點

解題架構原則

在進行答案的寫作前,由於新制下落落長的題目很可能會一個不小心就漏了某個爭點,所以一定記得先簡單列一個答題大綱去建立解題架構!在解題架構的建立時要把握以下幾個重點:人、行為、罪名、爭點。

通常,我們在看題目的時候會依著題目給我們的事實順序去鋪陳解題架構,姑且稱這種方式為「歷史流程解題方法」。但是,會影響我們解題架構鋪排的因素不只是事情發生的順序,比如:本題雖是問甲、乙、丙三人行為應如何論罪,但卻不能按事情發生、行為人順序撰寫答案。因為,基於共犯從屬性的結構,須將可能成立正犯的行為人提前審查,扮演被教唆頂替與偽證者的丙的可罰性,須先於指使人乙的可罰性檢討,扮演被收買的打手乙的可罰性,須先於花錢雇用他的甲的可罰性檢討。所以,一旦按著「歷史流程解題方法」來架構答題,真的會讓你直接在考場投降的。

共犯關係掌握

所以以本題為例,我們簡單聊一下當今天有多數行為人,行為人間有共犯關係時要怎們去鋪陳答題。本題很重要的一個重點是共犯關係的掌握,因為甲是指使乙去打A的教唆犯,然後乙自己誤B為A而對之實行了許多財產犯罪行為,最後乙再去指使丙為自己頂替上述犯罪、作偽證,又是成立教唆犯。

在共犯關係中,要選擇哪個行為人作為第一個檢討的對象,有以下原則:共同正犯中,找尋做最多事的人;其他共犯中,先從正犯下手!所以這題是教唆犯的共犯關係,自然先抓正犯也就是兩個被教唆人:乙、丙!但是要先針對財產犯罪部分先對乙進行論述,或針對妨害司法犯罪的部分對丙進行論述呢?雖然說從「歷史流程解題方法」而言,依據事情發生的順序,是財產犯罪發生在前,妨害司法犯罪發生在後,但是答題的架構就會變成:乙(傷害、財產犯罪)→甲(教唆傷害)→丙(妨害司法犯罪)→乙(教唆妨害司法犯罪)。當然,這種答題架構並沒有什麼錯誤,但是針對乙的論罪部分就要多開一次標,也多花一些時間。所以,若是選擇將丙寫在前面,就會變得簡單許多:丙(妨害司法犯罪)→乙(傷害、財產犯罪、教唆妨害司法犯罪)→甲(教唆傷害)。至於要怎麼檢討各個行為人所作的行為,就只要依「歷史流程解題方法」一個個去討論就好囉!

罪名、爭點論述順序

雖然說爭點與爭點間原則上並沒有限定要先寫哪一個爭點,但是當爭點存在邏輯上的先後順序時,這時先討論哪個罪名、爭點就很重要了,以本題為例:

強盜與竊盜之關係?

強盜罪由兩階段行為構成,即強暴行為+竊盜或搶奪行為,因此在心裡檢視構成強盜與否時,一定先考慮是否構成竊盜或搶奪行為,在解題流程上,一旦你的結論是會構成強盜罪,那勢必會先去討論是否成立竊盜或搶奪罪,但是如果你的結論是不成立強盜罪,一如許澤天老師在文章所認為的,乙係在B實行毆打的強暴與警告償債的脅迫後,才發現B手戴名貴手錶,並利用B的不 敢抗拒狀態取走該錶,乙的強暴、脅迫與取物之間欠缺自的連結,而不該當強暴行為,不成立強盜罪。許老師的寫法卻是將強盜罪寫在搶奪罪或竊盜罪之前,雖然並非必然,但是此種方式,將「強盜罪的強制手段與竊取目的連結」的重要爭點放在前面寫作,除了讓老師更容易看到你討論的爭點,也可以突顯你的結論僅成立竊盜罪。

成立搶奪罪或竊盜罪?

針對一個行為究竟是搶奪罪或竊盜罪,學說、實務有不同區分之方式,我們這裡並沒有要認真討論這個爭點,只是當你今天已經下結論會成立哪一個罪名時,記得要將成立的那一個罪名放在後面寫,理由就跟前面許澤天先寫強盜罪的理由一樣。以本題而言,乙趁B不敢動彈平靜的取走B的名錶,許澤天老師認為成立竊盜罪,所以在答題結構上,許老師先討論不成立搶奪罪,才去檢討會成立竊盜罪。

給考生的叮嚀

本文限於篇幅不能多寫一些爭點的分析和完整介紹解題架構,不過相信坊間許多參考書已經有詳細解析,或者去參考許澤天老師的文章也有詳細的解析。所以本篇著重在共犯關係的答題架構鋪陳與爭點呈現的鋪成,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其實考試不只是掌握爭點說什麼,答題架構的鋪成也是一個富有邏輯的學習過程,當大家在準備考試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要多多練習題目,這樣你就會有自己一套的答題系統,在考場上也會戰無不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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