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試題分析-【地政-民法】第一題
作者:可恩
公行領域 - 2023/1/6 下午 07:32:10|瀏覽數:373
文章引言摘要甲、乙於民國(下同)98 年間繼承丙所有之A 不動產,但遲未辦理繼承 登記。嗣甲未經乙同意,於99 年間將A 登記於自己名下。乙於110 年 以其繼承權及對A 之所有權遭甲侵害,訴請塗銷乙之登記、並將A 登記 為甲、乙公同共有。就乙之請求,甲則抗辯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罹於 時效。何者有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