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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知多少?如何轉型?如何達到正義?

作者:西瓜

公行領域 - 2021/7/14 上午 09:59:52瀏覽數:12260

文章引言摘要

定義:轉型正義(英語: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其根本基礎在還原歷史真相,並給與受害者一定程度的補償。簡而言之,轉型正義係由政府檢討過去因政治思想衝突或戰爭罪行所引發之各種違反國際法或人權保障之行為,追究加害者之犯罪行為,取回犯罪行為所得之財產權利。此外亦考慮「制度性犯罪」的價值判斷與法律評價,例如紐倫堡大審、東京審判、去納粹化以及秘密警察等的罪行。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轉型正義必須以體制內的方式來實現,並符合國際法庭或國內法所公認之法律原則,例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然而,轉型正義常因新生政權基於政治為目的而清算舊政權及其勢力,引發舊政權的支持者強烈反彈。

一、定義

轉型正義(英語: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其根本基礎在還原歷史真相,並給與受害者一定程度的補償。簡而言之,轉型正義係由政府檢討過去因政治思想衝突或戰爭罪行所引發之各種違反國際法或人權保障之行為,追究加害者之犯罪行為,取回犯罪行為所得之財產權利。此外亦考慮「制度性犯罪」的價值判斷與法律評價,例如紐倫堡大審、東京審判、去納粹化以及秘密警察等的罪行。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轉型正義必須以體制內的方式來實現,並符合國際法庭或國內法所公認之法律原則,例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然而,轉型正義常因新生政權基於政治為目的而清算舊政權及其勢力,引發舊政權的支持者強烈反彈。

二、目的

誠如「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 ICTJ)為自己工作設下的目標:「幫助轉型社會,處理過去大規模人權侵害的遺跡,建立人民對政府機構作為人權捍衛者的信任感」。轉型正義很重要的目的,在於透過真相發掘或其他方式,讓整個國家與社會能記取歷史的教訓,並促成社會的和解、團結,然後大步前進,邁向未來,並使民主更為鞏固。以台灣政治發展的現況而論,為了民主鞏固與深化,以處理真相呈現、回復名譽或補償等工作是轉型正義最直接的方式,但在國家認同分歧未解的情況下,手段上必須格外謹慎與緩和,以免演變為無止盡的政治對抗。簡言之,轉型正義目的在促成和解,而非增加對立仇恨,或另一場政治內鬥的序幕

三、方法

轉型正義主要方法包括了審判、賠償、調查真相、紀念等,有的國家是只採用一項,有些國家則合併採用多項,因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歷史和政治環境,需要以不同方式處理。再者,轉型正義通常是高度政治敏感的,特別是處理與前政府及前政權關係密切的利益團體,因此需要非常謹慎。

四、成功轉型的關鍵

歷史事實及責任的研究與釐清是「轉型正義」的成功的關鍵。釐清真相、探究責任,有助於現代人記取歷史教訓,避免重蹈覆轍。另一方面,則釐清事件的本質乃是政府不當施(失)政,對人民造成的傷害,並非所謂的族群對立,自然也不必要由任何族群負擔不必要的歷史責任,如此,釐清責任之後,反而有助於台灣各族群脫離不必要的歷史對立,進而在史實的基礎上,共同建構歷史的共同感。而這也是進行「轉型正義」工作,對台灣社會和諧共感建立的重要意義。

五、他山之石:南非之轉型正義

''''''' 南非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ert "Albie" Louis Sachs)指出,南非的真相和解可以分成三個部份:真相的揭露、特赦以及賠償。關於第一個部分,透過公開說故事方式,讓加害者公開真相,不只是透過文件,而是活生生的人來說真實故事;在特赦的部份,則需要法庭來進行審理,有些案子沒有得到特赦是因為加害者未說出真相,也有人是真的有罪。

薩克思指出:「如果我們把真相說出來,會發現過去這些情治機關、這些軍警所做出來的事,也是人做出來的,在當時的政治情況下,所做出殘忍不人道的事。說出來對於雙方都是有幫助的,無論是對加害者或是受害者,揭露真相不是為了處罰,而是諒解,並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事,透過這些程序去反思,讓這些人都可以在新的民主中,成為新的參與者。」

當談到賠償的部分,他指出,如果過去受政治迫害的人舉證後,就可以獲得一筆國家賠償,但他認為這是不夠的,不能是好像給了一筆錢就解決了,應該是要全民去正視賠償的問題。薩克思指出,從整個南非的轉型正義程序得到的反省是:沒有人可以否認過去發生的錯誤,全民都要一起來面對。第二是,將知識或資訊轉化成事實、認知,他表示,這些過去的歷史,包含大規模的逮人、刑求、死亡,這都是已知的資訊,並不是新的資訊,但認知牽扯到人的道德與情感,重點是做出這些事的人有「認知」,這是新的。

五、結論

轉型正義對於深化民主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薩克思指出:「揭露真相是為了諒解」,而轉型正義應著重呈現真實的歷史與事實,我們應該讓「事實」就是「事實」,讓每個人自己去感受、詮釋歷史與事實,無須過多他人的詮釋,因為過多的人為詮釋不僅可能將特定的價值或觀點強加在事實或歷史上,致使其「真實」的一面又將喪失。此外,轉型正義應兼顧手段性與目的性,具特定政治目的性之轉型正義將會使原來自詡的除垢變污垢,使得轉型由正義變成不正義。再次強調,轉型正義的目的是讓我們真正的自我反省,避免過去侵害人權的悲劇再次發生。

資料來源:

https://www.npf.org.tw/1/15854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轉型正義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803-opinion-yfhua-transitional-justice/

https://www.twreporter.org/a/transitionaljustice-series-south-africa

文章標籤:

政治學 政治學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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