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迴路轉Knives Out》真的超級峰迴路轉!—到底是誰殺死了犯罪小說家!?
《鋒迴路轉》是一部具有黑色幽默的懸疑偵探推理電影,演員陣容也是鍍金滿滿。007丹尼爾克雷格 (Daniel Craig) 跑來客串中年大叔偵探;美國隊長克里斯伊凡 (Chris Evans)不丟盾牌了,演出自命不凡的紈褲子弟,其他《水底情深》的麥克夏儂 (Michael Shannon) 、《宿怨》的東妮克莉蒂 (Toni Collette) 也都各有來頭。全劇以復古的手法呈現場景,各種擺設也充滿詭譎、象徵的意義。一切的故事都始於著名犯罪小說家與富豪哈倫•蘇倫比(Harlan Thrombrey)在85歲生日隔日的離奇自殺…
一、 電影故事
知名犯罪小說家哈蘭過完85歲生日後慘死於家中,警方原以自殺結案,一周後卻出現大偵探班諾瓦•白朗(Benoit Blanc)對命案重啟調查。白朗受神秘委託人委託,在收到一包來路不明的鈔票與知名犯罪小說家哈蘭慘死的新聞剪報後,前往蘇倫比大宅調查這起看似自殺的自殺案。在審訊哈倫的各個繼承人中慢慢浮現每個繼承人可能的殺人動機,都被白朗列入懷疑名單中。最後終於審訊到女主角瑪塔(Marta),家族的好朋友、善良溫柔的家庭護士,正直的瑪塔有著不能說謊的病,一旦說謊就會嘔吐不已。然而哈蘭的死讓她不得不開始說謊,原來在哈倫生日聚會當晚就寢前,瑪塔一如往常地與哈倫下圍棋,並為哈蘭的背肌拉傷施打止痛藥和減輕痛苦的嗎啡,然而卻誤將嗎啡標籤的藥物當作止痛藥標籤的藥物,而注射過多的劑量。注射過多劑量的嗎啡會在十分鐘內要了哈倫的命,瑪塔在慌忙之下也找不到原本應該在醫療包的解毒劑。哈倫知道情形後,為了保護瑪塔而計畫自己的死亡,並要求瑪塔遵照他的計畫便可以脫身,隨後哈倫就以匕首劃開自己的喉嚨自殺。
瑪塔確實遵照哈倫的計畫製造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看似即將脫身…然而在遺囑宣示會上,哈倫意外的未將大筆遺產留給他的繼承人們,反而全部留給瑪塔。在繼承人不斷追問、痛罵瑪塔的混亂中,瑪塔坐上家中的叛逆分子、哈倫的孫子蘭森(Ransom)的車逃離現場。在內心譴責與蘭森的追問下,瑪塔坦承一切,蘭森卻說服她隱瞞這一切,因為這是哈倫所希望的,代價是將屬於蘭森的那份遺產分給他。但在目擊同為蘇倫比一家好友的管家弗蘭(Fran)因為莫名的原因而被殺身亡後,瑪塔決定對白朗全盤托出,也決定對蘇倫比一家說出實情。正當瑪塔要向蘇倫比一家說出實情時,白朗阻止了瑪塔並宣布他的調查結果:哈倫確實是自殺身亡的!但是家族成員中確實有一人是蓄意想造成哈倫的死亡。原來,在生日前夕,哈倫看不慣蘭森放蕩的生活,決定停止對其經濟援助讓他可以學習成長,並告訴蘭森為了讓兒女自力更生成長起來,他所有的遺產將由瑪塔繼承。蘭森因此心懷恨意,決心要殺了哈倫,並栽贓到瑪塔身上,瑪塔將因為對哈倫的死負有責任而喪失繼承人資格,哈倫的繼承人們仍然可以繼承遺產。蘭森知道瑪塔每日會為哈倫施打止痛藥與嗎啡,便將醫療包中的止痛藥與嗎啡的標籤對換,並將嗎啡的解毒劑取走,讓瑪塔因為打錯藥而致哈倫於死。沒想到隔天新聞報導並非粗心護士打錯藥致知名犯罪小說家死亡,而是知名犯罪小說家自殺身亡,蘭森不得已之下匿名請白朗對這件事進行調查。然而,從瑪塔對他坦承的實情中他發現瑪塔在施打時又將藥物調換回來了,所以她施打的是正確的劑量,哈倫的死亡單純是自殺,如此瑪塔不用為哈倫的死負責。為了隱瞞事實的真相,蘭森殺了誤打誤撞知情的管家弗蘭,但這一切還是被偵探白朗調查出來,並在瑪塔的有心引導下自白了所有的犯行被錄下。蘭森一怒之下取了一旁的刀準備殺害瑪塔,卻誤取了伸縮刀,一刀刺下刀刃卻縮回刀柄,瑪塔安全無事,隨著蘭森被逮捕,一場鬧劇終結。最後,瑪塔繼承了哈倫所有遺產,電影的最後一幕帶到,她站在蘇倫比大宅上俯看著蘇倫比一家人,象徵著權力的移轉與階級視角的對換。
二、 劇情中的刑法問題
劇情雖然有很多相關的犯罪可以討論,但其中最主要的焦點就是犯罪小說家哈倫究竟是怎麼死的、誰又該為他的死負責?
(一)錯誤注射藥劑行為被自殺行為「超越」?
先假設若無孫子蘭森調換藥物標籤的行為,瑪塔確實因失誤注射錯誤劑量嗎啡,哈倫則因為保護瑪塔而自殺,瑪塔是否須負過失致死的責任?在客觀構成要件之檢視上,哈倫的自殺行為似乎中斷了瑪塔錯誤注射行為與哈倫死亡結果的因果關係,而有學說上所稱之「超越的因果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前行為與最終結果的因果關係中斷,行為與結果間不成立因果關係。然而,要注意的是前行為與後行為須是獨立無關的二事件,在劇情中瑪塔如果沒有錯誤注射藥劑,哈倫就不會自殺,並非獨立無相關的二事件,所以瑪塔的行為與哈倫的死亡結果仍然具有條件關係。那麼就只能進到客觀歸責之檢視,瑪塔錯誤注射藥劑之行為對哈倫的生命製造了法所不容許的風險,然而哈倫的死亡結果是來自於他自殺的行為,與瑪塔的行為間欠缺常態的關聯,行為與結果間有重大的因果偏異,瑪塔行為所製造之風險未實現,故哈倫的死亡於客觀上不可歸責於瑪塔。
(二)操弄他人死亡的間接正犯
至於孫子蘭森故意調換藥瓶標籤並取走解毒劑,想促使家庭護士瑪塔打錯藥而致哈倫於死是否須負故意殺人既遂罪之責任呢?依據犯罪支配說,間接正犯具犯罪支配中之意思支配地位,乃幕後行為人,具有優越認知及操縱犯罪因果流程的能力,而居於犯罪決定性角色而利用他人犯罪。具體而言,以利用他人的方式上可以區分為可能的幾種類型:利用他人非刑法上行為、利用他人構成要件不該當之行為、利用他人阻卻違法行為、利用他人無罪責行為,與較特殊的利用他人之構成犯罪行為。在劇情中,蘭森想利用瑪塔的過失錯誤注射藥劑行為操縱犯罪因果流程,居於謀殺哈倫的犯罪決定性角色。若是最基本的間接正犯類型,先假設哈倫未決定自殺真的因為瑪塔錯誤注射藥劑的過失死亡,蘭森乃是利用瑪塔過失致死的犯罪行為之間接正犯,主觀上對上述事實有認知與意欲,構成要件該當,別無阻卻違法事由、具有罪責,成立故意殺人罪。
但是劇中加入了兩個不確定要素,一個是瑪塔在注射當時,因為常年作為護士的經驗,雖然止痛劑與嗎啡肉眼難以辨認,但下意識還是分辨出藥物不同,忽略標籤而給予正確劑量;另外就是哈倫自殺的行為介入。同樣的,一如瑪塔之行為與哈倫自殺行為間的關係,雖不能認為是超越之因果關係否定條件因果關係存在,但在客觀歸責的檢視上,蘭森的行為所製造之不法風險並未實現,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蘭森不成立本罪。那麼,就必須接續探討的是,蘭森是否成立故意殺人未遂罪?蘭森對於上述的犯罪事實有認知並有意欲,具有故意,但蘭森的行為是否已然著手?亦即間接正犯的著手時點如何判斷的問題,在此有二個時點可以考慮,一個是蘭森換好標籤、取走解毒劑的時點(利用人利用行為時點說),另外是瑪塔注射藥劑的時點(被利用人實行行為時點說)。在劇情中,瑪塔未如蘭森預料的錯誤的注射藥劑,並未實行行為,所以若採取被利用人實行行為時點說將使蘭森被認定為尚未著手,故有探討間接正犯著手時點問題之必要。依照通說關於著手的「主客觀混合說」,依行為人對於犯罪的認識,而開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或招致法益直接受侵害的危險者,即屬著手。有整體計畫的行為人即是間接正犯,操縱犯罪因果流程之人證是幕後人,具有犯罪支配地位,因此基於此種特性,採利用人利用行為時點說才可兼顧間接正犯的本質。因此,蘭森在完成調換藥瓶標籤並取走解毒劑的行為後,可謂操縱、利用行為完畢,而操縱的因果流程已經放任其獨立運作,而對哈倫的生命造成接近的危險,故蘭森的行為既已著手,構成要件該當,別無阻卻違法事由、具有罪責,成立故意殺人未遂罪。
(三)結論
簡單來說,哈倫的死確實是如同偵探白朗所說的:他是自殺而死!不論是瑪塔或蘭森對哈倫的死亡結果都是不用負責的,瑪塔並沒有弄混藥物,注射的劑量是正確的;而蘭森卻因為哈倫自殺的行為,使哈倫的死亡結果無從歸責於蘭森換好標籤、取走解毒劑的之行為。在刑法的評價下,確實會導出這種在法感情上過不去的結論,明明有人死了、兇手很明顯,卻無法令他負責。這是刑法處罰的漏洞嗎?其實不然,這僅是本於罪刑相當原則下不可不然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