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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移工棄嬰事件~談移工工作保障及生活輔導機制

作者:黃金果

勞工社會領域 - 2021/7/14 上午 09:59:43瀏覽數:2434

文章引言摘要

據媒體2019.03.27報導,一名剛出生的女嬰,遭棄置路邊紙箱,警方依據紙箱公司名稱,十二小時後找到涉嫌遺棄女嬰的生母,為年僅廿歲越南籍阮姓移工,據阮女供稱,憂心懷孕會被解雇、遣返,不敢聲張,生產後又怕養不起才扔棄。藉此,需思忖我國對於外籍移工的工作權益保障及面臨生活相關問題時,是否能真正有效照顧移工相關需求,以確保人權之保障。

據媒體2019.03.27報導,一名剛出生的女嬰,遭棄置路邊紙箱,警方依據紙箱公司名稱,十二小時後找到涉嫌遺棄女嬰的生母,為年僅廿歲越南籍阮姓移工,據阮女供稱,憂心懷孕會被解雇、遣返,不敢聲張,生產後又怕養不起才扔棄。藉此,需思忖我國對於外籍移工的工作權益保障及面臨生活相關問題時,是否能真正有效照顧移工相關需求,以確保人權之保障。

一、外籍勞工人數趨增
首先,對於移工的定義,移工(migrant worker)定義透過遷移以找尋及/或從事有薪勞動的工作者(The workers who migrate in order to search for and/or participate in paid work)。但是,我們經常稱呼其為外勞,將勞工分為本國與外國之差異,此無異是把這些外籍勞工當成外人,存在一種本位主義的心態,並從心態上排斥移工,認為這群從外國到台灣工作的人,比本國籍勞工低下。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2018年底,在產業外籍勞工部分,以越南籍占最多19.4萬(43%)、菲律賓籍12.2萬(27%)、印尼籍7.1萬(16%);而在社福外籍勞工部分,以印尼籍占最多19.7萬(77%)、菲律賓籍3.1萬(12%)、越南籍2.8萬(11%),綜合統計外籍勞工,已逾70萬人,而這些移工在台灣除工作會面臨勞資糾紛之外,更可能會面對各式各樣生活適應及文化差異問題,誠然,值得相關單位重視與輔導。

二、    外籍勞工需求必要性
因應台灣目前少子化、長照2.0社福政策及基層產業勞力等相關行業人力需求,必須大量仰賴外籍移工,從事基層勞動工作,已是多年之既成事實,自1989年政府推動十四項建設,因勞力短缺,以專案方式正式引進第一批低技術外勞開始,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後,其中設有外籍勞工專章,允許民間產業引進外勞,並且逐次放寬引進的行業種類。然而,引進外勞政策所造成的爭議包括,一、外籍勞亞是否會影響本國籍工作權,二、外籍勞工在我國的基本人權如何保障,三、外籍勞工仲介制度高額仲介費所造成剝削等問題,延宕至今已逾20 年,仍然擺盪在人權、需求及剝削之間,政府機關無法有效管理與解決。但當,我國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各項勞動人力缺乏之時際,連帶地,外籍移工迫切性需求更是與日俱增。

三、外籍勞工來台所遭遇之問題
外籍勞工因涉及《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範,因此,經常受到資方或雇主的不當管控與剝削,而其自身個人因素所涉及文化、生活習慣適應問題亦需一併探討。其情形分述如下:
(一)缺乏工作權益及安全保障: 外籍勞工來台工作除須支付高額仲介費,而且許多國家的當地仲介人或組織,會先扣勞工薪水,再交由台灣仲介再一次預扣薪水當做仲介費或充當安定基金。再者,外籍勞工薪資常常無法達到我國勞動基準法規範之基本工資、休假問題、沒有工時規範保障、工作名義不符、工作與生活環境惡劣等種種問題,皆突顯外籍勞工目前所面臨惡質工作狀況。
(二)文化及生活適應問題:外籍勞工來台融合生活問題,因個人的因素(例如宗教、飲食習慣)、性生活及文化適應性等問題,皆會影響其生理及心理健康狀態,當其基本的生理需求及人際交往關係無法獲得滿足時,將會連帶影響其在工作上的表現,是有其嚴肅以對的必要性,針對外籍勞工的性教育與性生活、休閒與文化適應、人際關係與身心健康狀況的重要項目,皆需相關單位予以重視與管理。
四、結論
簡言之,本棄嬰事件不單單只是限縮在外籍勞工性生活安全教育的問題,而是要進一步放大背後隱藏外籍勞工工作權及文化上的差異、藉此檢視這當中所潛藏的黑天鵝及其所衝擊的影響,是有它加以深究的必要性。當我國目前正面臨對於勞工人力缺口居高不下的情形之下,必需建立更友善勞動環境及人身勞動安全之重要性,藉由辦理與當地民眾社區同樂活動;或在相關告示牌上有加註泰文、越南文、印尼文、他加祿語等東南亞語言;委託播外勞節目;出版多種東南亞文字刊物、外勞e通訊等,藉由不同管道的宣導,使得外籍勞工在台面臨工作及生活相關問題時,懂得如何向何相關單位求助,以達到符合人權及友善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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