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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殯儀館「震撼生命教育」之延伸性思考

作者:黃金果

勞工社會領域 - 2019/8/14 下午 06:32:01瀏覽數:2565

文章引言摘要

針對酒駕問題層出不窮,因無法有效遏止此類案件發生,法務部甚祭出擬修法酒駕致人於死者處以殺人罪論。日前,台北市監理所板橋監理站更帶著76名學員到板橋殯儀館,先認識待殮室、感受冰冷的移屍推車等,接著帶到專辦告別式的禮儀廳上課,上課現場佈置如告別式,掛上祭悼全國因為酒駕車禍而往生的亡靈海報,禮儀廳裡還放上蓋著布的移動式冰櫃,學員們各個表情凝重,整個過程相當安靜。本政策需思考目前我國酒駕刑事政策及國人尊重生命議題,其延伸性牽涉許多情、理、法及人性面向的省思。

針對酒駕問題層出不窮,因無法有效遏止此類案件發生,法務部甚祭出擬修法酒駕致人於死者處以殺人罪論。日前,台北市監理所板橋監理站更帶著76名學員到板橋殯儀館,先認識待殮室、感受冰冷的移屍推車等,接著帶到專辦告別式的禮儀廳上課,上課現場佈置如告別式,掛上祭悼全國因為酒駕車禍而往生的亡靈海報,禮儀廳裡還放上蓋著布的移動式冰櫃,學員們各個表情凝重,整個過程相當安靜。本政策需思考目前我國酒駕刑事政策及國人尊重生命議題,其延伸性牽涉許多情、理、法及人性面向的省思。

一、酒駕刑事政策
首先,依內政部警政署107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高達141位,有鑑於此,法務部於108年3月初研擬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草案,已送行政院核定,擬於這會期送立法院修法。從刑事政策立場,為減少酒駕造成的車禍和傷亡,法務部曾訂出5年內酒駕3次,就發監的政策,造成各地方監獄人滿為患,原規定受刑人每人應有0.7坪的空間,兩坪大的牢房原收容二人,現卻擠著四、五人。而酒駕犯罪者不僅連年增高,在103年監獄新入監受刑人人數報表中,前十大犯罪項目的第一名為「不能安全駕駛」的公共危險罪,佔了十大犯罪項目中的29.6%,逾1萬多人,因此,刑事政策為解決此問題,乃轉向放寬酒駕標準改為易科罰金,包含沒有肇事,酒駕者3年內未再犯,以及接受酒癮治療者,可易科罰金,希望給酒駕者自新機會,亦減少,監獄擠爆的狀況。

二、   重刑嚇阻效力及教化功能有限
再者,討論將酒駕刑責提高真的能完成遏止此類犯罪生,亦或衍生另一社會
問題?酒駕問題需考量社會層面,城鄉交通、經濟差距,為何酒駕者酒後無法安全回家,甘冒被臨檢的風險,並在其不幸被逮後,因服3-6個月短期刑,造成社會功能喪失、失業、家庭經濟等衍生問題,如一昧將酒駕者關入監獄卻無法達到教化功能,反而結交許多志同道合的酒友,造成再犯率更高。可以學習參考日本連坐處罰酒駕作法,從2007年9月起,修法以「危險運轉(駕駛)致死」定罪,致死者可關15至20年,酒駕肇事成傷者最高關15年,比台灣最高5年徒刑的處罰重得多。日本罰酒駕特色是採「連坐」方式,同車乘客、店家、借車者,同樣會被罰三年以下或五十萬日圓以下此外,酒駕肇事逃逸的刑責亦加重其刑,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或許,可以予以借鏡學習。

三、尊重生命教育、預防重於一切
酒駕犯是再犯高風險群,在認知基模中,存有僥倖心能,依犯罪學的控制理論,犯罪是一群低自我控制者,在犯罪機會的促成下,以力量和詐欺來追求個人自我利益的立即滿足行為,而酒駕犯乃屬於低自我控制能力者,因此,需要協助他們,以專業的心理師或社工師介入輔導、訪視及後續追踨,如果,本身有酒癮戒斷治療問題,亦需轉介相關醫療單位。
然而,酒駕犯罪防治工作亦相當重要,在生命教育課程,讓其學習生命中最愛的人?有沒有要跟誰說謝謝?有沒有要跟誰說對不起?如果生命來到最後一刻的話,還有什麼事未完?未完夢想?並反思自己酒駕行為,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時,為何還要冒酒駕風險嗎?亦讓酒駕者反思對死亡議題的看法,需學會先珍惜自己生命才能尊重他人生命,據此,希望酒駕再犯者,經過殯儀館震撼生命教育之後,能真正學習尊重生命的真諦,因為,意外的發生從來都不是我們所能掌握的,絕對不能心存僥倖,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四、結論
簡而言之,針對酒駕問題可以修法以嚴刑竣法取代目前短期刑所延伸的問題,並著重生命教育課程,教導國人不論飲酒者、同車者及賣酒商家皆需有認知「杜絕酒駕」的觀念,讓社會風氣逐漸形成一種「社會制裁」的力量,以有效達到遏止酒駕致死案件再度發生。最後,思忖酒駕相關問題亦應從犯罪問題轉為社會政策問題,而非單純將酒駕者重罰警世就能遏止,亦非修法就能將酒駕問題完全解決,依目前監所教化功能、酒駕者原生家庭的經濟問題及國人尊重生命觀念再教育…等,亦需相關社政單位的配套措施,輔以心理、社工及醫療等單位跨部會整合,建構一套完善的預防政策,才能共同有效防制酒駕悲劇再度發生。

文章標籤:

生命教育 刑事政策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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