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地方政府特考四等考試解析-【刑事訴訟法】第三題

作者:簡紹恩

法學領域 - 2022/1/8 下午 03:08:36瀏覽數:993

文章引言摘要

甲涉嫌實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調查中,司法警察乙擔心甲會把毒品沖入馬桶,遂率隊破門進入甲的住家將甲制伏,並且在甲住家內找到一級毒品海洛因 500 克。

《考題難易》:★
《破題關鍵》:緊急搜索不能讓警察自己發動,考到爛了
【擬答】
(一)破門行為屬於緊急搜索
1.乙進入甲家中之行為係以發現證物或人為目的,故其定義上屬於搜索,合先敘明。
2.本件並無搜索票,故排除有票搜索之涵攝;而亦未先逮捕,故排除附帶搜索;更無跟追或同意事由,故本件僅討論有無緊急搜索之事由如下。
3.本件毒品僅有500g,且海洛因多為粉狀或液體狀,得輕易沖進馬桶滅證,故本件證物確實有131 條2 項所稱於24 小時內滅失之危險,是確實具有緊急搜索之情狀。
(二)警察乙並無發動緊急搜索之權限
1.然,僅有檢察官有發動緊急搜索之權限,故乙至少應先通知檢察官取得其同意,始能發動本件破門之搜索行為。
2.至於未處在第一線之檢察官為何有權限發動,而第一線執勤警員卻須取得其同意此權責分配不當之問題,有待立法機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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