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試題解析-【公務員法】申論第一題

作者:李豪

公行領域 - 2022/12/26 下午 06:37:57瀏覽數:174

文章引言摘要

甲應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及格,分配於 A 機關接受實務訓練。實務訓練期間期滿,經 A 機關考核,認為甲工作消極懈怠,評定其實務訓練成績為不及格,並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甲應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及格,分配於 A 機關接受實務訓練。實務訓練期間期滿,經 A 機關考核,認為甲工作消極懈怠,評定其實務訓練成績為不及格,並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保訓會於民國(下同)109 年 3 月 2 日廢止甲之受訓資格。嗣 A 機關於甲離職後接獲任職於 A 機關之乙反映,甲於實務訓練期間
對乙有性騷擾之情事,且甲於離開 A 機關後仍持續對乙有騷擾行為。A機關經查證後認為確有性騷擾情事,惟情節輕微,對甲予以申誡一次之處分。甲對於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以及 A 機關對其之申誡一次處分皆不服,甲應如何尋求救濟?請說明之。

文章標籤:

申誡 尋求救濟

0則留言

精選文章 What's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