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試題解析-【公務員法】申論第二題

作者:李豪

公行領域 - 2022/12/26 下午 06:52:44瀏覽數:244

文章引言摘要

某公務員甲熱衷政治,每天準時收看政論節目,評論政治。公職人員選舉即將到來,甲的同學登記為候選人,甲非常高興,要為其公開站台、助講,甲認為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公開站台、助講即可,下班後他是自由的國民,更何況上次公職人員選舉,他就是於下班時間替他姊夫公開站台、助講,長官們沒有任何意見。.....

某公務員甲熱衷政治,每天準時收看政論節目,評論政治。公職人員選舉即將到來,甲的同學登記為候選人,甲非常高興,要為其公開站台、助講,甲認為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公開站台、助講即可,下班後他是自由的國民,更何況上次公職人員選舉,他就是於下班時間替他姊夫公開站台、助講,長官們沒有任何意見。但同事告訴他,那是沒人舉報他,這次要是公開替同學站台、助講,一定會有麻煩,因為他現在是主管了,而非一般公務員,屆時他就慘了。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究竟甲的看法有所依據,或是同事的看法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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