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名詞解釋 名譽
△名譽
妨害名譽罪,係以個人之名譽為其保護法益。名譽之概念,一般均認其具有三層涵義:
一.內在名譽
此為人格價值之本質,人性尊嚴之核心,為一個人真實之人格價值,獨立於自己或他人評價之外,而為客觀存在之內部的價值。此種價值,屬於絕對價值,完全不受外界褒貶之影響,亦不因個人主觀之感受而左右。
二.外在名譽
此為人格價值之現象,為社會對於一個人之人格價值所為之評價。此種價值,屬於相對價值,不問其真實之人格價值如何,每因外界之褒貶而有所損益。
三.感情名譽
此亦為人格價值之現象,為一個人對於社會就其人格價值所為評價之主觀感受或反應。此種價值,亦屬於相對價值,不問其真實之人格價值如何,對於外界之褒貶,常受個人主觀之感受或反應所左右。
〔參見,甘添貴,體系刑法各論,第一卷,再版,頁410。〕
刑法-名詞解釋 名譽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7 下午 05:39:35|瀏覽數:887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