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 條(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
Ⅰ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名詞解釋
△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
凡行為人施用欺罔之詐術於前,被害人因而陷於錯誤,並因該錯誤而同意出於中華民國領域外者,即合致於本要件。
刑法-名詞解釋 懲戒處分&誣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7 下午 05:04:39|瀏覽數:663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第169條 懲戒處分&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