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 條(損益分配之成數)
Ⅰ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Ⅱ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
Ⅲ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名詞解釋
△損益分配
一.意義:
(一)指將經營合夥事業所生之利益或損失,分配於各合夥人。
(二)所謂利益乃合夥財產多於合夥債務及出資之和之謂。
(三)所謂損失乃合夥財產少於合夥債務及出資之和之謂。
二.說明:利益屬於盈餘,損失屬於虧損,二者均應分配於各夥人,由各合夥人分享或分受之。其分配之成數,依合夥契約或其他特約定之。
民法名詞解釋 - 損益分配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27 下午 05:38:05|瀏覽數:962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第677條 損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