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 條(準放火罪)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名詞解釋
△炸燬
利用爆裂物急速膨脹向外發射之特性而於瞬間產生爆炸,將物加以毀壞或分解之行為,換言之,本罪之炸燬須以具備膨脹力為要件。
刑法-名詞解釋 炸燬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17 下午 05:43:27|瀏覽數:877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第176條 炸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