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圖

憲法名詞解釋 - 具體違憲審查制與抽象違憲審查制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9 下午 04:23:16瀏覽數:4128

文章引言摘要

憲法名詞解釋 第78條 具體違憲審查制與抽象違憲審查制

第78 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

■名詞解釋

△具體違憲審查制與抽象違憲審查制
一.具體審查:通常對應上述分散型,由各級法院在具體個案中附帶做司法違憲審查,因此,在個案中憲法必須優先適用,對於違憲之法律,應在個案中直接適用憲法,並「拒絕適用」該法律,而無權宣告該法律「無效」,且只拘束個案當事人。
二.抽象審查:通常對應上述集中型,通常為了避免單一之憲法法院承受不了巨量案件,審查對象會限制為「抽象法律」,抽象審查結果會宣告法律一般性失效,其效果與廢止法律無異。另外,在德國尚有一種「憲法訴願」制度,可就具體個案作違憲審查,屬於具體審查類型,惟係集中型審查制。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初版,頁34。〕

0則留言

精選文章 What's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