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 條(另案扣押)
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見另案應扣押之物亦得扣押之,分別送交該管法院或檢察官。
■名詞解釋
△另案扣押
是指與本案以外(以搜索票所載內容判斷何者為本案)之案件犯罪事實有關,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不問是審判中還是偵查中之案件,亦包含尚未發覺之刑事案件。
△一目瞭然法則
另案扣押的法理基礎在於一目瞭然法則,係指執法人員在「合法執行」本案搜索、扣押時,在目視範圍內發現另案應扣押之物,得無令狀扣押之。學說上有認為另案扣押後應類推適用第131 條第3 項進行陳報。
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另案扣押&一目瞭然法則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8 下午 05:13:42|瀏覽數:3080
文章引言摘要刑事訴訟法第150條 另案扣押&一目瞭然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