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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審判中之辯護人在場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4 下午 05:44:26瀏覽數:910

文章引言摘要

刑事訴訟法第150條 審判中之辯護人在場權

第150 條(搜索、扣押時之在場人(三))
Ⅰ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但被告受拘禁,或認其在場於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
Ⅱ搜索或扣押時,如認有必要,得命被告在場。
Ⅲ行搜索或扣押之日、時及處所,應通知前二項得在場之人。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

■名詞解釋

△審判中之辯護人在場權
第219 條亦準用本條,故勘驗時辯護人亦享有在場權。惟須注意者,在場權只是賦予辯護人在場之「機會」,若法院已經依法通知當事人及辯護人,但其不到場,則仍屬無違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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