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普通考試試題解析【民法物權編概要】第三題

作者:袁翟

法學領域 - 2023/8/7 下午 07:44:13瀏覽數:224

文章引言摘要

依民法第772條規定:「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 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故所有權以外之其他財產權,亦可依取得 時效取得之。試以地上權之取得時效為例,說明其要件為何?

112年普通考試試題解析【民法物權編概要】第三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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