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試題分析【稅務法規】第一題

作者:博誠

商科領域 - 2023/1/8 下午 05:13:16瀏覽數:439

文章引言摘要

我國A公司於111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計算之淨利為700萬元,該公司各項損益項目如下: 1.證券交易所得120萬元,證券交易損失60萬元 2.出售民國101年購入之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利益為260萬元(其中土地所得100萬元,房屋交易所得160萬元) 3.發票日在110年11月之短期票券利息所得50萬元(扣缴稅款5萬元) 4.不計入所得之投資收益80萬元(可扣抵稅額20萬元) 5.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可扣除之虧損為90萬元 6.該公司111年度有符合產業創新條例之研發投資抵减30萬元 請依上述A公司之結算申報書內容,以最有利納稅人方式計算列各項金額:....

我國A公司於111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計算之淨利為700萬元,該公司各項損益項目如下: 1.證券交易所得120萬元,證券交易損失60萬元  2.出售民國101年購入之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利益為260萬元(其中土地所得100萬元,房屋交易所得160萬元) 3.發票日在110年11月之短期票券利息所得50萬元(扣缴稅款5萬元)  4.不計入所得之投資收益80萬元(可扣抵稅額20萬元)  5.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可扣除之虧損為90萬元  6.該公司111年度有符合產業創新條例之研發投資抵减30萬元 請依上述A公司之結算申報書內容,以最有利納稅人方式計算列各項金額:
(一)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及一般所得稅額。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下之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及是否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下之應補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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