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成長會面臨建物老化,政府在民國 87 年制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重建已成為都市再發展的重要政策;然而,政府又於民國 106 年另外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請問這兩種制度在重建執行過程中有何種差異?又,重建過程中涉及合併,或稱為集體行動,其中不乏土地合併缺乏效率的案例,請說明那些因素可能導致土地合併缺乏效率。如果市場存在無效率因素而導致失靈,可能衍生那些問題?
111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試題分析-【土地政策】第四題
作者:劉建興
公行領域 - 2023/1/7 下午 04:29:36|瀏覽數:273
文章引言摘要都市成長會面臨建物老化,政府在民國 87 年制定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重建已成為都市再發展的重要政策;然而,政府又於民國 106 年另外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請問這兩種制度在重建執行過程中有何種差異?又,重建過程中涉及合併,或稱為集體行動,其中不乏土地合併缺乏效率的案例,請說明那些因素可能導致土地合併缺乏效率。如果市場存在無效率因素而導致失靈,可能衍生那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