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普通考試試題解析-【土地登記】第四題

作者:田文

公行領域 - 2022/8/10 下午 10:27:07瀏覽數:429

文章引言摘要

某建設公司及其股東陸續購買取得三筆建地,在申請建造執照前,欲將土地合併為一宗基地,請問申請土地合併有何限制?所有權人若不相同,土地合併如何辦理?合併後基地號保留的原則為何?

某建設公司及其股東陸續購買取得三筆建地,在申請建造執照前,欲將土地合併為一宗基地,請問申請土地合併有何限制?所有權人若不相同,土地合併如何辦理?合併後基地號保留的原則為何?

0則留言

精選文章 What's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