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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官、檢察官以及律師而言,刑事訴訟程序上出現殘忍而血肉模糊的屍體照片應該是司空見慣,2023年國民法官法施行前,比較我國主要參考之日本裁判員制度
甲涉犯強盜罪嫌,檢察官以被害人(本質上屬證人)之身分傳喚乙到場,乙即於偵查庭陳述被害經過,惟檢察官一時疏忽,未曾要乙具結。偵查終結後,經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
行政院在今年7月底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明定「測謊」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的證據
隨著近來因行為人精神異常而生的各類憾事,精神鑑定的議題漸漸受到重視。但在實務上精神異常、無行為能力之鑑定究竟如何進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