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 條(詐術結婚罪)
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名詞解釋
△客觀處罰條件
指於某行為已然確認成立犯罪後,為限制刑罰權發動,另以一定客觀事實之具備,始對該行為人加以處罰之特別制約事由。由於此條件與行為或行為人本身之評價無關,而純為外界存在之客觀事實,故稱「客觀」;再因此類條件乃於犯罪成立後,針對需否處罰行為人一事所設之附加要件,故謂「處罰條件」。本罪之「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之裁判確定者」,一般認,其構造乃本法所定詐術締婚姻罪之客觀處罰條件。
刑法-名詞解釋 客觀處罰條件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1 下午 04:17:20|瀏覽數:8789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第238條 客觀處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