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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名詞解釋 -行政訴訟法 - 情況判決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8 下午 04:58:26瀏覽數:2801

文章引言摘要

行政法名詞解釋 - 行政訴訟法第198條 情況判決

第198 條(情況判決)
Ⅰ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
Ⅱ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

■名詞解釋

△情況判決
行政處分倘有違法,行政法院本會即應依法撤銷,惟倘因撤銷而致社公益有重大危害時,法院得於斟酌相關因素後為維持原行政處分效力之判決。惟對因違法行政處分而受損害之人民,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99 條之規定判決予以補償。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五版,頁25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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