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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 登記推定之效力&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預告登記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7 下午 04:01:19瀏覽數:1712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759條登記推定之效力&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預告登記

第759 條之1(不動產物權登記之變動效力)
Ⅰ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Ⅱ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
不實而受影響。

■名詞解釋
△登記推定之效力
亦即不動產物權茍經登記,即推定其與實體法之權利一致,且登記之物權享有該登記所表示之權利關係。
〔參見,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六版,頁86。〕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的要件係為信賴客體、受保護的權利變動過程及善意信賴土地登記。

△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具有使妨害其所有權登記請求權所偉處分無效的效力,關於其法律性質,究為一種物權,或僅為一種債權保全的手段。而預告登記係介於債權與物權之間,在現行法的定性,實有困難,可認係土地登記簿上的公示,以保全對不動產物權之請求為目的。
〔參見,王澤鑑,民法物權論,增訂二版,頁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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