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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 和解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3 下午 03:21:54瀏覽數:687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736條 和解

第736 條(和解之定義)
*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

■名詞解釋
△和解
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如果僅一方讓步,則僅為權利之拋棄或義務之承認而已,並非和解。且由於和解係約定當事人雙方互相讓步,即雙方互負有給付之義務,且該互為之給付,立於對價關係,故為雙務及有償契約。又和解之成立,因雙方意見表示一致而成立,為不要式及諾成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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