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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 使用借貸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17 下午 05:12:06瀏覽數:1158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464條 使用借貸

第474 條(消費借貸之定義)
Ⅰ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Ⅱ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

■名詞解釋

△使用借貸
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返還之契約,附利息之消費借貸契約屬雙務契約,因雙方當事人負有互為給付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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