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名詞解釋
△行政命令
乃行政機關為了行使公權力,進而單方面訂定具有抽象及一般拘束性的規範;因現代國家職務日益增加,而國會制定法律程序繁雜,現行法律顯不足以應付龐大行政事務,因此國會便授權行政機關發布行政命令來解決此一問題。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十一版,頁46~48。〕
△授權命令合法性
依據實務見解,授權命令的合法性必須符合以下三項
條件:
一.法律並非不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方式限制人民自由權利,只是其授權應有具體明確的範圍、標的及內容。
二.法律僅作概括授權時,除了命令不得牴觸母法,以符法律優越原則外,其內容僅能就與母法有關之細節性和技術性的事項加以規定。
三.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因限制人民自由權利法律均需受到比例原則的規範,更何況係授權命令。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十一版,頁278~286。〕
△職權命令
職權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在職權範圍內為了執行法律,未經法律授權,而逕依職權制定頒布之命令。
〔陳敏,行政法總論,七版,頁540~541。〕
△職權命令合法性
依據實務見解,職權命令的合法性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一、發布機關依據組織法規定,必須有管轄權限;二、必須為了執行某一特定法律所必要;三、其命令內容必須侷限於細節性和技術性的事項。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十一版,頁269~277。〕
行政法名詞解釋 - 行政命令&授權命令合法性&職權命令&職權命令合法性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4 下午 04:52:38|瀏覽數:3726
文章引言摘要行政法名詞解釋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行政命令&授權命令合法性&職權命令&職權命令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