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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給付遲延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3 下午 04:37:52瀏覽數:1230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229條 給付遲延

第229 條(給付遲延)
Ⅰ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Ⅱ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
Ⅲ前項催告定有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名詞解釋

△給付遲延
又稱債務人遲延,意指債務人有給付可能,但於債務屆期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之債務不履行事由。
〔參見,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2014 年2 月新訂二版,頁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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