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 條(限制辯論)
當事人關於同一訴訟標的,提出數種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法院得命限制辯論。
■名詞解釋
△限制辯論
指針對當事人就同一訴訟標的之數項獨立之攻禦方法,法院得定其辯論之先後順序。但就訴之三要素則
不能限制辯論。67
67 陳啟垂(2015),《民事訴訟法(上冊)》,頁455。陳計男(2015),《民
事訴訟法論(上)》,6 版,頁451。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 限制辯論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12 下午 05:31:49|瀏覽數:1057
文章引言摘要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206條 限制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