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名詞解釋
△住民自治
地方自治團體內之住民得透過直接選舉產生地方自治團體之首長及議員,對於地方自治團體之內部運作、管理及監督均應基於地方住民之意思來進行,甚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團體自治
地方自治團體對外自主性應受保障,國家對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權不得任意加以侵害、干涉。
〔法治斌、董保城,憲法新論,三版,頁428。〕
△地方自治
指以國家一定區域範圍內為基礎的團體,其居民獨立於國家意志以外,並在國家授權或依據法令的規範下,由該團體自行組成機關,行使職權,而以其本身的意志和責任,來處理該團體內部公共事務的政治制度。
〔蔡茂寅,地方自治之理論與地方制度法,2006 年增補版,頁14。〕
憲法名詞解釋 - 住民自治&團體自治&地方自治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12 下午 04:35:11|瀏覽數:1874
文章引言摘要憲法名詞解釋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 住民自治&團體自治&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