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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詞解釋 暴動&陰謀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8 下午 05:28:47瀏覽數:666

文章引言摘要

刑法名詞解釋 第101條 暴動&陰謀

第101 條(暴動內亂罪)
I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Ⅱ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名詞解釋

△暴動
依判例解釋,暴動者,指多數人不法結合,加以腕力或脅迫,使地方人心陷於不安之行為而言。惟此等解釋之結果,本條內亂罪之暴動與民國81 年修正公布第100 條普通內亂罪之強暴脅迫,幾無所區別。

△陰謀
見刑法第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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