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 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名詞解釋
△人格權(釋486、664)
人格權乃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所不可或缺,亦與維護人性尊嚴關係密切,是人格權應受憲法第22 條保障。
△姓名權(釋399)
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為人民之自由,應為憲法第22 條所保障。
△名譽權(釋656)
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受憲法第22 條所保障。
憲法名詞解釋- 人格權&姓名權&名譽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5 下午 02:42:17|瀏覽數:2362
文章引言摘要憲法名詞解釋 第22條 人格權&姓名權&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