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 條(受教育之權義)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名詞解釋
△受教權
學說上認為的受教權,比較具有濃厚的國家教育權力特質,從國家教育人民的觀點而論,人民只是接受教育的對象,因此受教權只是人民被動的要求國家提供人民教育的權利,並非人民主動學習的權利。
〔董保城,教育法和學術自由,初版,頁264。〕
憲法名詞解釋- 受教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5 下午 02:39:38|瀏覽數:2227
文章引言摘要憲法名詞解釋 第21條 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