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 條(得抗告之裁定)
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名詞解釋
△抗告
指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法院或審判長所為不利於己且未確定之裁定,向上級法院聲明不服,請求廢棄或變更該裁定之行為。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抗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18 下午 05:38:11|瀏覽數:619
文章引言摘要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481條 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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