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名詞解釋 - 永佃權
■名詞解釋
△永佃權
謂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為耕作或牧畜之權(原民§842)。所謂耕作,乃指施勞力或資本於土地以裁培植物而言。所謂牧畜,通常係指放牧及飼養畜牲而言。永佃權之成立,必須支付佃租,且係永久利用他人土地,不得定有存續期限,如定有期限,則視為租賃,適用關於租賃之規定。
民法名詞解釋 - 永佃權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1 下午 04:55:50|瀏覽數:2801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 永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