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 條(囑託送達—於管轄區域外之送達)
法院得向送達地地方法院為送達之囑託。
■名詞解釋
△囑託送達
指法院或送達機關應送達訴訟文書於應受送達人時,基於特定事由不自行實施送達,而委託其他法院或機關實施送達(如:民事訴訟法第125、129、130、144、145、146、148 條)。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 囑託送達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23 下午 05:13:20|瀏覽數:2025
文章引言摘要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125條 囑託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