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 條(委任之定義)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名詞解釋
△委任契約
當事人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同意處理之契約,重在一定事務之處理。有償委任為雙務契約,而無償委任則不完全雙務契約。不完全雙務契約雙方互負之債務,不屬於給付與對待給付之關係
民法名詞解釋 - 委任契約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20 下午 05:51:21|瀏覽數:2056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第528條 委任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