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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詞解釋 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8 下午 05:20:20瀏覽數:1168

文章引言摘要

刑法名詞解釋 第341 條 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第341 條(準詐欺罪)
Ⅰ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Ⅲ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名詞解釋

△乘……
指就行為時業已存在之既有狀態加以利用而言。以本罪要件觀之,即行為人並未施用詐術手段,僅單純地利用相對人知慮不充分之情狀,使之為財產上處分行為而引發損失之情形。

△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知慮淺薄,指智識思慮匱乏不完整而未及於健全一般人之程度。本要件須未滿十八歲與知慮淺薄二者皆備,始足當之。若已滿十八歲之人,不論其是否有知慮淺薄之情形;或雖為未滿十八歲人,然其心智思慮健全如常人者,則與本罪所定要件不符。至該知慮淺薄之未滿十八歲人已否結婚,則非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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