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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因「登記」涉訟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8/14 上午 11:35:06瀏覽數:977

文章引言摘要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17條 因「登記」涉訟

第17 條(因登記涉訟之特別審判籍)
因登記涉訟者,得由登記地之法院管轄。

■名詞解釋

 △因「登記」涉訟
如:法人登記、不動產登記、夫妻財產制登記、著作權登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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