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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解散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8/17 上午 11:18:47瀏覽數:972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36條 解散

第36 條(法人宣告解散之原因)
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

■名詞解釋

△解散
法人之解散乃消滅法人人格之程序,法人因法定原因,遵循法定程序進行解散。解散清算之後,法人即喪失其權利能力,因而消滅其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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