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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 姻親親等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22 下午 04:30:47瀏覽數:891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970 條 姻親親等

第970 條(姻親之親系及親等)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
*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名詞解釋

△姻親親等
姻親:姻親係婚姻而發生之親屬,而於姻親互相間,本無血統之連絡,自不能直接使用血親之親等計算法,是以以夫妻為齊體,將自己置於自己配偶之位置,而為親系及親等之計算。
〔參見,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三版,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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