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名詞解釋 第四章 總統 機關忠誠原則
△機關忠誠原則
指憲法機關自覺於對憲法整體之責任,為避免憲法秩序的功能受到妨礙,所產生的忠誠行為義務與樂於整
合,協調的相互合作義務。
〔許宗力,權力分立與機關忠誠-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為中心,憲政時代,第27 卷第4 期,2002 年4 月,頁320 以下。〕
憲法名詞解釋 - 機關忠誠原則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9/16 下午 04:13:46|瀏覽數:1554
文章引言摘要憲法名詞解釋 第四章 總統 機關忠誠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