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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公益社團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8/17 上午 11:25:44瀏覽數:751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46條 公益社團

第46 條(公益社團之設立-許可主義)
*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名詞解釋

△公益社團
以公益為目的而成立之社團,其設立採許可主義,除符合法律上之要件,亦即主管機關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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